最新燃氣供應合同一年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燃氣供應合同一年篇一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 )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用氣雙方在供應和使用管道燃氣中的權力和義務,訂立本合同:
一、用氣性質、供氣方式、燃氣質量和用氣地址
1.用氣性質:家庭生活用氣
2.供氣方式:管道輸送。 燃氣質量:天然氣執行標準gb17820—1999。
3.用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氣的價格、計量、結算及氣費支付的方式
1.燃氣價格:按照政府物價部門價格文件規定執行。
2.燃氣計量:計量設備為燃氣流量計,計量單位為立方米。流量計如出現故障或停止計量,用氣量將按下列方式確定:①參照上次有效抄表數確定,②按近三個月有效抄表數的平均數確定。
3.抄表結算:供氣人采取每兩個月抄表一次的辦法與用氣人進行結算。用氣人應按照供氣人送達的繳費通知單上注明的期限內付清當期燃氣費。用氣人如對抄表讀數有異議,應先支付當期的燃氣費,并在抄表后的7 個工作日內向供氣人提出復核申請。
4.繳費方式: 到供氣人約定的銀行、郵局并以銀行、郵局規定的方式繳費,或到供氣人所屬客戶服務中心繳費,或到約定的其他地點繳費。
三、供、用氣設施的維護管理
1.燃氣計量表設置在住宅內的,其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計量表后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2. 燃氣計量表設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氣管道進戶墻外側的燃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更新;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更新。
四、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供氣人
1.遵守國家及地方制訂的相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法定的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2.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_________),為用氣人提供咨詢、報修、投訴等服務,
3.依照相關法規有權向逾期繳納燃氣費的用氣人收取滯納金;用氣人拒絕支付燃氣費時,供氣人有權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氣。
(二)用氣人
1.按照規定安全使用燃氣;不得安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不得使用與當地燃氣不相適配的燃氣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或者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等活動。
3.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損壞燃氣設施,不得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4.配合供氣人進行安全檢查、抄表等業務活動;發現燃氣泄漏等情況及時向供氣人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5.用氣人應當按時繳納燃氣費,逾期繳納燃氣費的,應依照相關規定繳納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用氣人、供氣人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屬于長期有效合同。用氣人如將燃氣設施依附的房產轉讓給第三方時,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否則用氣人將繼續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由xx市燃氣行業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決:
①提請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向用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③向供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氣人、用氣人各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用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年月日
燃氣供應合同一年篇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1.用氣量:____立方米/年(噸/年);____立方米/月(噸/月);____立方米/日(噸/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________。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者__________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2.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供氣;自______時起至______時止;或者______。
(二)供氣質量
1.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燃氣-7514”:“人工煤氣-13612”:“液化氣-11174”標準。
2.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行下述質量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氣人保證在____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政府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燃氣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燃氣計量表;____卡燃氣計量;____衡;或者____。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供用燃氣的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人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______為依據結算。
3.結算方式
用氣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人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方式交費;供氣人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2.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用氣人
(蓋章):(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燃氣供應合同一年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用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為_________;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為_________。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1.用氣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噸/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噸/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噸/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_________。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供氣方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者_________設施,向用氣方供氣。
2.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供氣;自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時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氣質量
1.供氣方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lll74標準。
2.根據用氣方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行下述質量指標:_________。
3.供氣方保證在_________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方根據用氣方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燃氣計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氣計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供用燃氣的計量:供需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方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_________為依據結算。
3.結算方式:用氣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方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方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方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方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方維護管理。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利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監督用氣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方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3.用氣方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方收取滯納金。
4.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5.供氣方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方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方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方。
6.所供燃氣達到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7.按照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8.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得厲害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9.及時做好壓力表及管道保養與維修。
10.供氣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重要的燃氣設施所在地設置統一、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11.制訂、執行燃氣設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報修、報檢制度,對用氣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氣方應當按時交納氣費。逾期不交的,供氣方可以從逾期之日向不交納氣費的用氣方收取應交燃氣費的3‰-1%的滯納金;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對其供氣。
(二)用氣方權利義務
1.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有權要求供氣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3.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方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4.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5.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6.未經供氣方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方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7.不得在戶內放氣,不得自己維修灶具及氣瓶。
8.嚴禁將液化氣殘液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9.用氣方未經供氣方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10.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11.用氣方不得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12.用氣方不得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13.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14.用氣方不得擅自改換鋼瓶檢驗標記。
15.用氣方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等設備,必須報經供氣方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